《心潮诗词》视点四论
编者按:《心潮诗词》编辑部开劈“主题视点”栏目,就当代诗词的热点问题,邀请诗家撰文讨论,文章千字以内。下面是蔡世平的四篇“视点”文章,以刊发顺序编排。
“小我”亦“大我”
讨论诗歌写作中“大我”与“小我”的问题,需要搞清楚两个时期的社会文化背景:一个是五四前期的中华诗歌社会文化背景;再一个是五四以来的中华诗歌社会文化背景。
中华诗歌产生于上古时期,茁壮成长于春秋战国时期,诗歌体式成型于魏晋南北朝(我认为“古风”亦是一种重要的诗歌体式)、唐宋及元,体现汉语言文字特征的格律诗、词、曲是其重要标志。
大体说来,《诗经》是春秋时期的作品,“楚辞”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作品。《诗经》是中华诗歌现实主义源头,“楚辞”是中华诗歌浪漫主义源头。
五四前期的中华诗歌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意识深植于诗人的头脑,甚至成为一种民族文化基因,作用于中华诗歌创作。漫长的中国农耕社会,虽然也有强调个体的“小我”写作,但其主流还是“诗言志”——言儒家思想文化之“志”。近现代虽有不少讨论文章认为,孔子的这个“志”其实是“志意”,是诗人心里面的一个小小想法,是乡情、友情、爱情,亦或是悠哉游哉于自然山水什么的,与江山社稷无关。既便当时孔子真是这么个意思,但是,也被汉以后历朝历代的“注经师”们拉到了忠君爱国的儒家文化“正统”轨道上去了。他们认为这才是诗歌写作的“大我”和“大理”,诗人就是要有放江山社稷于心中的理想抱负,时刻准备着效力朝廷,建功立业,然后是封妻荫子,衣锦还乡。
那时候的诗歌写作者一般都站位很高。无论是乡下的私塾学子,还是县衙当差的吏员,提起笔来写诗就先端正了态度,洗了手脸,正了衣冠,有了“庙堂”之思,应是今日谓之的“高大上”、“正能量”写作吧。这也是中华旧体诗歌的一个重要传统,对今天的诗词写作仍有较大的影响。当然啦,那时候的诗人大多是士人,是朝廷命官,与今日之人民大众的诗人还是有不小的“身份”区别的。
以上说的是五四前期诗歌写作的社会文化背景。
再来看五四后的诗歌社会文化背景。
我们应注意到五四后的文学创作是白话文生态己经形成,这一客观现实的要害在于,首先它从语言、语境上颠覆了几千年以来形成的文言文写作传统。新的筐子便要装新的东西,这是毫无疑问的。因此如何从旧体诗歌的桎梏下突围出来,创造新的诗歌体式,就成为五四时期诗人的时代史命。于是,自由体新诗应运而生。自由体新诗带来的不仅是诗歌语言、文体的变化,而是写作思想、写作思维的变化。
其次是国家政体的根本性改变,人民大众成为国家的主人。诗人的自主意识增强,再也不像封建时代文人写作的那种小心翼翼了。
再次是五四后的中国文学艺术是西方文化全面进入,或者说是中西文化合流形成的文学艺术观念和文学艺术文本。欧洲中世纪发源于意大利的文艺复兴运动,人文主义思想迅速发展,“人”的全面解放,生命个性的张扬,同样深刻地影响了今天的中国文学创作。那么“小我”的诗歌写作便成为时代之必然,这在自由体新诗写作中尤为显眼,它也当然地渗透到今天的旧体诗歌写作。
当新、旧诗歌写作的小情调、小情绪、小感伤成为一种“小时髦”的时候,那么问题来了。它虽然感动了自己一阵子,但却没有能感动读者哪怕是一阵子。诗歌还能担负起净化人心,改造社会的重要作用吗?诗人、诗歌没有了社会责任和社会担当,那么文学的价值何在?而当这种“小我”写作成为“常态”时,也就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为一种“病态”。我想这也是《心潮诗词》给诗歌写作“疗伤”,专题来讨论“大我”“小我”的一个时代背景吧。这种讨论无疑是切中时弊,很有必要的。
好了,当我们对诗歌创作的社会文化背景有了一定的了解后,“大我”与“小我”的答案似乎也就蕴含其中了。从艺术创作这一层面说,我无法给出是“大我”重要呢?还是“小我”重要呢的价值判断,在我看来他们的写作都无可厚非,这是诗人的个人选择,个人特点、性趣使然。扬“刘”抑“曹”,以维护刘氏江山正统地位的《三国演义》好,表现中国封建社会必然走向衰亡的《红楼梦》也好。
“小我”也好,“大我”也好,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诗人的立场与态度,文字里有没有民间烟火、天下苍生、人类关怀。有它“小”亦是“大”,无它“大”亦是“小”。文学创作不是码几个社会大词,唬唬人就可以的。诗歌也不是秀场,诗人都来“秀”一把自以为得意的聪明漂亮文字。切记:文学是对作家灵魂的考验。
如从生命至上的观点看,“小我”亦“大我”,可能还是更大的“我”。谁能说一只小鸟、一株小草就不重要呢!没有了它们,地球还会是地球吗?人还会是人吗?天、地、人,鼎足而三,撑起了这个世界。从一定意义上说,“我”,是世界的主体,亦是“美”的主体。是“我”感知了世界,并且参与了多彩世界的建设,人类灵魂的建设。没有了“我”,万物即不复存在,天地归于“无”。
当然这个“我”是要把他人、家国、天下放在心上的“我”。于此,才是写作的意义,诗人的意义。
注:刊《心潮诗词》
2020年12月4日 北京
求正容变,“正”什么?“变”什么?
“求正容变”是诗人马凯提出的繁荣复兴中华诗词的一个理论命题,于当代诗词创作与研究有很强的指导性。 我学习理解“求正容变”,归纳为“三正”“四变”。
一求格律的“正”。
诗词格律是适应汉语言文字特点,经几千年创作实践发展完善起来的一个规矩。格律是中华诗词的身份认同,是基本常识,是诗词写作的“入门券”。诗词有巨大的民族文化背景支撑,如同昆仑长江一样,具有超越时空的稳定性,不是凭个人良好的主观愿望就可以轻易变更的,更不是谁想怎么变就可以变得了的。起码在当代和可以预见的将来,还不会形成改变诗词格律的“集体意识”和主客观条件。因此,诗词格律的“求正”仍然是需要与必须坚持的,也就是说诗需用《平水韵》,词宜用《词林正韵》。需要指出的是入声字不可丢,因为“入”声字是诗词的骨架,如同房屋的梁栋,拿掉了就会“散架”,诗就不是那个味了。还要明白的是,平仄比韵更显重要,一讲到用韵就以为是诗句后面押韵的那几个字,其实不然,一首诗中,押韵的字才几个,而平仄字却很多,平仄协和,读起来才是那个味。这些都要靠诗人创作实践中去体会。
二求文学的正。
诗词是作为文学艺术而存在,而进入中华文学史的。人们喜爱诗词,是因为诗词是艺术,可以长久把玩,安妥灵魂。今天如何做到诗词的文学性,有效的办法是,老老实实向古人学习,向传统学习。要言之,就是把严重丢失的诗词比兴手法捡起来,当宝贝看待。要知道,诗意是从日常生活中溢出,也是从山河日月、花香鸟语里孕育的。
三求品格的正。
所谓诗词品格的正,就是要“雅正清和”。“雅正”是从文采、内容上说的,“清和”是从风格上说的。诗词忌浓妆艳抹,忌刻薄尖酸,忌咆哮叫嚣,忌直露浅白。诗词要力避甜俗、庸俗、粗俗、鄙俗、艳俗、媚俗,而致清雅、典雅、优雅、大雅、洁雅、风雅。诗词要以端庄的容貌,引领时代风尚;以清洁的精神,洗涤世间尘俗;以博爱的情怀,温暖世俗人心。
一变:格律宜随作品变。
总体上讲诗词格律要“求正”,但具体到每一首诗、每一个人,“变”又是必要的与必需的。只要你认为此处可变就可以大胆的“变”,这在“失格”的经典诗词作品中可以得到验证,如李白的《静夜思》、崔颢的《黄鹤楼》。这也是诗词创作的不成文之“法”,而且是“大法”不是“小法”。诗人于此最宜深思。据此,创作不以“格”害意的诗词作品,也是可以接受并应受到尊重的。当然这种“变”得“靠谱”而不能“离谱”,因为真理向前跨出一步,即成谬论。
二变:语言宜随语境变。
要变文言文语境为白话文语境,变旧时代语境为新时代语境,因为今天白话文生态已经形成。诗词对语言没有选择性。用文言可以写好诗词,用白话同样可以写好诗词。纵观我们的诗词史,即便在文言文时代,大多还是以当时的生活语言写作。诗经是这样,唐诗宋词元曲也是这样。无论什么时代,诗词创作中的白话文和文言文交互使用是常见与需要的,不可以把它们对立起来。
三变:题材宜随视域变。
今天的旧体诗词写作,一要从农耕文明的氛围里走出来,二要走进工商文明、信息文明、城市文明的时代里去。这样方能打开写作视域,拓宽写作思路,丰富写作题材。对于诗人来说,有什么样的视域就有什么样的题材。
四变:技法宜随心法变。
技法与心法,是为诗词之“基本法”。技法是公家的,前人早就准备着,大家都在使用着;心法是自己的,平时体悟积攒的,用时破空而来的。心法通,万法通。打开“心门”,方有“心法”。技法当随心法转。技法是池塘蛙嚷,心法是大海龙吟;技法是笼中捉鸟,心法是野地擒狼。诗艺存乎诗人一心,心法变则技法变,有道是心雄法亦大,心微法亦精。人间有一个至高的道德律,也有一个至高的艺术律,是乃天地之大法存矣。
2021年6月28日北京
注:刊《心潮诗词》2021年第八期
“新田园诗”随想随说
之一
虎年伊始,《心潮诗词》主编姚泉名先生约我写一篇讨论新田园诗特点的文章。他同时给出了“主流”观点:“新时期,诗词界的有识之士一直在大力提倡‘新田园诗’。一般认为,新田园诗指的是改革开放以来,运用传统诗词曲的形式,以描写农业、农村、农民为主的反映我国广大农村新风貌的现代田园诗。”
题目很好 ,对此先是觉得无新话可说,继而又觉得有很多话想说。因为早在2015年我写过两万字长文《山水田园诗的昨天与今天——以孟浩然为例》(《中华诗词现代化散论》蔡世平著,华中师大出版社2016),表达了我对于古今山水田园诗的看法,现在看来这一话题远没有说够、说透。
之二
新田园诗应有传统田园诗的精神血脉流淌。新事物是在旧事物的土壤里产生或曰生长出来的。没有传统的新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断难以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对于生命来说,“基因”是一根看不见,剪不断的脐带,它连接过去,通向未来。因此要让“新田园诗”活下来,根须扎进泥土,就得接通传统田园诗的精神血脉。
山水田园诗产生在魏晋那个血与火的时代。那时候是庄园经济,世家大族占有政治、社会资源,各政治集团势力你消我长,杀伐无常,面对残酷的社会现实,士人由是于山水田园中寻找精神慰藉,如谢灵运;或逃避现实,如陶渊明。
魏晋又是鲁迅先生所说的“人的自觉”时代,山水田园是作为诗人的审美对象而人格化了的。诗人从草木荣枯,花开花谢中感知生命。当代社会自是今非昔比,是安定、祥和、富足了的。诗人陶醉于青葱的当代山水田园中,应有感知“生命珍贵”的“人的自觉”,努力去获取一份积极向上,建设美好生活的精神力量。
之三
新田园诗在多大程度上深入表现了“三农”,也就会在多大程度上赢得当代声誉。
农业、农村、农民,谓之“三农”,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由湖北一位名叫李昌平的县委书记作为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提出来的,事关国计民生,引起全国关注。现在“三农”仍是“问题”,远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三农”太复杂,一时说不清,举个例子吧。我家湖南农村是丘陵地带,小块小块耕地,以前是种双季稻的,改革开放后的二十多年里农民只种一季,有的农民什么也不种,宁可让土地抛荒,为什么?种田没利润,不合算。今年初(2022)村上开会传达上级精神,要求种双季稻。堂弟是个实诚人,又是喝闷酒,又是骂娘,那个气愤呀,真是难以言状。堂弟今年59岁了,身体不怎么好,子女不在身边,种一季水稻完全是出于对土地的感情。他算了一笔账,种子农药化肥等加起来种小块田还要亏本,一百斤稻谷才买120元钱。在外打一天工,得两百多块现金,可以买两担稻谷。作为词人,我亲历了这个事,自是感受多多,如写诗,如何写呢?,写出来算“新田园诗”吗?
“新田园诗”是当代诗人的一个写作载体。人是诗词写作的主体,诗词描写的对象是客体。任何时候主客不可以颠倒。“新田园诗”只是诗人通过“农业、农村、农民”来反映“自己的”情感,也反映“土地的”情感,唯如此新田园诗才有蓬勃旺盛的生命力。
之四
山水、田园是消化城嚣的一剂良药。乡愁之于田园,有广阔的表达空间。这方面的话题,古今说得多了,就此打住。
言不尽意,字数所限,奈何?
2022年3月17日 北京
浅述诗词创作的情与理
讨论诗词创作的“情”与“理”,得回到“人”这个根本点,才可能把问题说清楚。
人与动物的区别是,人有“情”且讲“理”。在自然界有些动物是有情的,比如狗与牛。狗护主人,牛待宰流泪,给主人下跪。但动物是否讲“理”却不得而知,起码没有现成的实例支撑。如此说来,“理”似乎是一种只属于人的生理特征。人若无情还不讲理,那这个人就形同“禽兽”,或者像人们常说的“禽兽不如”。当然这是极端的、骂人的说法,事实上绝对的无情且完全不讲理的“人”怕是不存在的,只是看这个“情”是给谁的,对彼无情,可能对此有情。
好了,现在可以讨论诗词创作的情与理了。
诗,是诗人心灵外化的一种文字形式,或曰一种人生游戏。梁实秋说,花有色、香、味,人有才、情、趣。一个有才有情有趣,且又有韵文表达能力的人,大概率是会去写诗的。开始他可能是生活中的一种有趣游戏,玩玩而已。慢慢会发现这实在是一件既能够娱人娱己,还能够感化人心、教化社会,有大益存焉的事情,因为此,孔子才不惜费时费力整理出诗三百来。诗人的写作当然是严肃认真对待了,对题材有了选择,对艺术手法有了讲究,对心目中的好诗有了自觉的追求。这样,他用诗歌记录了他所处的那个时代,完成了诗人的生命造型,他与他的诗同时留给了历史,成为人类文明进程的一束亮光,社会的一笔精神财富,比如屈原、曹操、李白、杜甫,比如陶渊明、苏东坡、辛弃疾、李清照,等等等等。所以说“情”是驱动诗人创作的原生力。也就是说诗词无一不是为“情”而生,为情而作,只不过情深情浅,情浓情淡,情向谁生。
再来说诗词之“理”。
判断一首“诗”,读者有各自的看法。比如语言、意境、感情、喜好等等,这些都可以伸缩、讨论,唯独诗词之“理”,不容讨论。“理”不通不能称其为“诗”。由此可见,诗词创作不讲“理”不行。
诗词之“理”,是要有语言的逻辑性。逻辑就是诗词存在的理由,鱼游于水,鸟飞于天,是自然常识,也是诗词生成常识。比如平仄交替运行是格律诗词创作的汉语言规律,也是逻辑与常识,若违背就不是格律诗词。当然,诗词创作时也有“无理”的时候,如李元洛绝句《山塘垂钓》(《夕彩早霞集》·花山文艺出版社2022年版)中的句子:“白首山塘边上坐,一竿钓起是童年。”钓起的不是鱼而是童年,就是“无理”之句。但“无理而妙”,这是诗词创作中的一种修辞手法,是艺术创作之“理”,可以收到运斤成吨,点铁成金的艺术效果。
诗词之“理”,还表现在整首诗的逻辑性。一般情况下一首诗只讲一个意思,讲深讲透讲出新意来。比如《木兰辞》讲好了木兰女从军的故事。比如朱熹的“半亩方塘一鉴开,天光云影共徘徊。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讲了理学的道理。
诗词之“理”的高妙处是,“理”要隐在“情”中、景中,看不到“理”而“理”在。如元稹的“白头宫女在,闲坐说玄宗”,李清照的“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写诗其实是写诗人的情绪。人有喜怒哀乐,这喜怒哀乐一定是有原因的,大到家国之欢之痛,小到一己之爱之悲。这“原因”就是“理”,是诗人创作之“理”,诗人用心用情用独特的文字表现出来就是“诗”。
所以,我说诗词创作中的情与理是浑然一体的。若无情,则写不成诗;若无理,则不成其诗。
2022年8月23日 北京
注:刊《心潮诗词》千字命题“诗词的情与理”约稿
作者简介:
蔡世平,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一级作家。国务院参事室、中央文史研究馆中华诗词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湖南理工学院中国当代诗词研究所所长。
整理:杨怡
资料:来自作者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