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章程
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在成立与发展过程中,得到了各级领导、传统文化艺术界的大力支持。艺术中心邀请德高望重的诗联书画名家、社会名流、军政界名人担任艺术顾问,并由学术水平高,创作能力强,业内知名的诗联大家、书画名家组成领导班子,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吸引了大批传统文化爱好者、社会知名人士加盟,艺术中心的创作团队不断壮大,目前已吸纳中国书协、美协会员,专业院校教授、副教授等各类艺术家、评论家共计500多位成员,成为中国诗联、书画艺术创作的一个重要基地。同时,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热烈欢迎热爱祖国、热爱传统艺术的各界人士踊跃加入,让更多的人为传统文化艺术的发展贡献力量。
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立足于公益事业,逐步融入现代商业意识,真诚与广大艺术家共同拓展文化事业。自成立以来,艺术中心致力于诗联、书画艺术的交流,在全国建立多个写生和创作基地,策划、组织、承办诗联、书画创作、采风、展览、笔会等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开展艺术教育与培训活动,培养传统艺术专业人才,提升大众文化艺术素养。设计开发篆刻、剪纸、奇石等工艺美术品,以满足广大艺术品爱好者的需求。与时俱进的北京诗词楹联艺术心正积极探索更为高效的运营机制,并朝着更加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方向前进,努力打造成为文化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一、宗旨
艺术中心以弘扬和传承中华民族书画艺术、培养和推介书画新人、繁荣文化艺术市场、加强艺术交流和普及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为宗旨;以打造一流的书画院、创作一流的书画精品、树立一流的行为品德为目标。以积极发现人才、努力培养人才,全力推出当代最具实力的德艺双馨的艺术家为己任。
二、主要任务
1.面向社会积极广泛联系企业界,开展诗联、书画等艺术有偿服务。
2.开展海内外书画艺术交流、创作、研究、展览等活动,大力宣传诗词、楹联、书画等传统文化及传承精神。
3.创办诗联、书画画报。
4.建立诗联书画等艺术家奖励基金,及时发现、培养、推出热爱、提高艺术中心素质的书画艺术新人。
三、组织机构
1.艺术中心设顾问(中心另设艺术家委员会,指导画院业务工作),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人选由艺术中心院委会选举后聘请。
2.艺术中心的重大艺术活动由主任、秘书长决策,日常院务行政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办理。
3.艺术中心设办公室、艺术创作室、组织联络部、策划展览部、网络宣传部等(职责详见第六条)
四、会员
1.特邀艺术家:在诗联、书画艺术上有较高造诣,有志于弘扬艺术中心文化的海内外知名大家。特邀艺术家由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颁发证书。
2.签约会员:必须是中国美协、书协会员,专业院校正副教授,一级画师和名家。
3.创作员:是热爱书画艺术,有一定功底者。
五、经费来源
1.国内外个人、团体及有关方面各种形式的捐款和资助。
2.社会有偿服务收入。
3.产品、艺术品设计、投资各项文化活动收益。
4.其他收益。
5.艺术中心账户设在中心,财务管理统一由中心财务管理,经费艺术中心有决定权。
六、成员职责
1: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
(1)制定阶段性方针政策,确定经营管理、研究重要事项,总结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集院务会,研究大政方针,制定解决办法。
(3)审议、管理经费预算决算,检查落实情况。
(4)副主任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分工内工作和主任临时分派工作。
2:秘书长
(1)执行艺术中心院务会会议决议、制度
(2)管理院务工作
(3)提交总结、制定计划、制度草案
(4)选定办公人员,制定经费预算、决算方案
3:顾问、特邀艺术家
(1)积极参加学会、艺术中心公益性活动。
(2)为艺术中心的建设献计献策。结合实际情况,指导艺术中心的工作。
4:签约会员
(1)积极参加中国长城学会和书画院的各项活动,支持其各项工作。
(2)每年为学会无偿提供2幅作品,如有为宣传特定传统文化的艺术作品者,收益计入作者贡献册。
5:组织联络部
(1)主要是负责艺术中心会员管理;
(2)组织诗联书画艺术活动;
(3)编写会员通讯录(出版会员录);
(4)组织成立会员之家(在各地与当地联系、业务基地以便会员在联络及写生上提供方便);
(5)组织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的代表大会;
(6)建立会员制及推动资金活动;
(7)评选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优秀艺术家。
6:策划展览部
组织以艺术中心为主的每年一次展览,编辑出版年展书画集。每两年举办一次艺术中心的优秀作品展,出版画集和教育联系,宣传和推出优秀书画家
7:艺术创作室
组织诗联艺术家、书画家开展写生活动,举办各种创作室研究、交流活动,以提高书画家艺术素养。
8:网络宣传部
(1)配合策划展览部的活动按排。
(2)根据策划展览部的流程,积极上传活动资料等到艺术中心网站、公众号、抖音号等所有艺术中心的网络宣传平台。
(3)活动前、活动中、活动后的宣传时效性,做到有效衔接,无缝链接。
(4)负责活动视频的剪辑,活动资料的保存。
(5)负责抖音平台的直播。
七、纪律
1、各级成员必须有强烈的热爱祖国,热爱传统文化,遵纪守法,遵守艺术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其名誉和利益。
2、不经允许,不得以艺术中心的名誉办理个人、他人和其他团体的事宜。
3、不得私自利用䒳国赠的资源,如组织资源、机构资源、人力资源、场地资源等从事个人的经营、经济活动,否则,违规者重罚。
4、艺术中心任何机构不得与会员个人私自进行经济活动和其他不适宜的活动,否则严肃处理机构负责人和当事人,直至撤消其在艺术中心的一切职务。
5、艺术中心保留追究其在艺术中心的一切违规违纪的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法律顾问:
北京速执律师事务所
黄东风 律师
北京诗词楹联艺术中心
2020年9月20日